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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結婚戒指裡面刻的日期是2010.7.17. 所以我們處心積慮的希望能讓婚約7月17日生效
陳先生難得這麼認真又主動的的上網估狗結婚登記辦法
發現預計生效前三天登記都ok 所以7/14~16去登記 都能確保7/17生效
因此我們今天就殺去信義區行政中心進行登記了...
登記時因為要遷戶口 (嗚...我不再是台中市人了...)
換發身分證 (背面要寫上"配偶"名... 嗚...真的無法隱瞞了嗎?!)
所以前後大約費時30min
在花博吉祥物的背景中 我們就輕輕鬆鬆的辦完手續了
辦完感覺其實蠻失落的
第一: 我不再是台中市人了 阿~ 胡市長~~~~
第二: 我不願面對現實阿... 把配偶欄遮起來啦~~~
第三. 恩.............. (對於單身身分的消失無限的惆悵)
在還沒做這檔事之前 我都還不覺得真的不再是單身了...
訂完婚後 我只覺得是取得合法同居權...
果然人還是需要白紙黑字才能提醒自己現實的存在...
p.s. 戶政機關的範例本好好笑喔...是葉大雄和吳宜靜耶?! 我都不記得宜靜原來姓吳阿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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